北京日报|“职场小白”当心试用期成“白用期”
据教育部发布的数据显示 , 今年高校毕业生达874万人 , 同比增加40万人 , 就业形势严峻 。 进入毕业季 , 对于告别校园走入职场的毕业生而言 , 意味着从学生到劳动者的身份转变 。 那么 , 对于“职场小白”来说 , 找工作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试用期能否单位想延长就延长呢?
关键词
三方协议
毕业生小李在毕业时获得某网络公司的软件开发助理工程师职位 , 在未毕业时即签订了学校、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三方协议》 。 其后 , 小李顺利毕业并入职该公司就业 。 半年后 , 小李发现其他非应届毕业的同事都签订过书面的劳动合同 , 明确约定了工资、社保等内容 。 小李因此要求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 而公司则以双方存在三方协议为由 , 认为已经订立了劳动合同 。
法官释疑
毕业生小李的遭遇具有一定代表性 。 在此应明确的是 , “三方协议”并非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劳动合同 , “三方协议”是教育部门统一制定的 , 主要用于毕业生还未毕业时明确就业去向 , 同时作为报到和办理户口、档案关系的法律依据 , 一般由毕业院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共同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 , 就双方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等权利义务而签订的合同文件 。 二者并非同一法律文件 , 用人单位不得以“三方协议”替代与毕业生之间的书面劳动合同 , 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
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五方面:
第一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依法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 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便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 即使是在先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 劳动关系也是以实际用工为标志确立的 。 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将可能承担支付一定区间双倍工资的惩罚 。
第二 ,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 , 需要认真阅读各个条款 。 劳动合同法明确 ,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 毕业生是缔约的主体 , 签订的合同将是双方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依据 。 在劳动合同签订时 , 不少用人单位会利用劳动者在签约时不详细阅读合同条款的情况 , 而在工作内容、地点和时间等条款中规定单方变更的权利或约定宽泛的工作内容、多个工作地点、多种用工时间等 , 成为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用来应对劳动者的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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