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情报站|赶紧转给爸妈,别被“以房养老”的庞氏骗局蒙了( 二 )


在后续调查中可见 , 虽然普伴公司全程参与了交易 , 但是在抵押贷款环节 , 事主是每个人单独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 。 小额贷款公司是放款到事主账户的 , 普伴公司前期返还事主的贷款利息 , 也是通过事主账户给小额贷款公司还款的 。 所以在法律上 , 普伴公司与事主的抵押贷款毫无关系 。 至于事主将贷款来的款项交给普伴公司理财 , 已经是另外一层法律关系了 。 基于这一“精巧”的设计 , 小额贷款公司向事主催债 , 事主只能还款 。
到现在已经2020年7月 , 普伴公司爆雷两年多 , 不少房主仍在等待自己的房产被解押 , 过着有家不能回的日子 。
随着普伴公司的爆雷 , 其背后涉及到的金融机构也陆续浮出水面 , 分别是万方小贷、国美小贷、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天津武清支行、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14家机构 。
其中 ,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项目已经停止 , 公司将严格落实监管意见进行整改 。 ”
而其他的金融机构面对记者采访时 , 大多选择避而不谈 。
03 结语2014年 , 我国的“以房养老”保险开始试点 , 但从后续的结果来看 , 并不理想 。 据幸福人寿(试点单位)统计 。 截止2018年 , 累计承保139单(99户) , 签约意向客户201单(141户) 。
真正的以房养老政策吸引到的老人 , 反而还没有陷入以房养老骗局中的老人多 。
这背后仍然是相关认知的不足 , 以及法律的缺失 。 2020年5月28日 , 高层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 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其中提到居住权的问题 ,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 , 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 以满足生活的需求 。 ”
换而言之 , 一套房屋可以同时登记产权人和居住权人 。 而居住权人享有住宅的占有、使用权利 , 只有在居住权期间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的 , 居住权才能消灭 。
除非当事人死亡或主动出让居住权 , 否则居住权不能进行变更 。
业界普遍认为 , 这或许是“以房养老”的一大依靠 , 毕竟很多老人由于担忧在房产进行抵押之后 , 情况出现变动 , 导致自己失去房产 , 也阻碍了以房养老工作的正常推广 。 同时 , 对于那些借着“以房养老”为理由的骗局 , 居住权的确认 , 也能让老人不至于一味地陷入被动的局面 。
【地产情报站|赶紧转给爸妈,别被“以房养老”的庞氏骗局蒙了】无论如何 , 有家不能回的日子 , 实在是太不好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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