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在微信朋友圈“骂人”他被判公开道歉

  


华西都市报|在微信朋友圈“骂人”他被判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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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7日 , 李某在朋友圈发布道歉消息 。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采访人员 宋潇

  一言不合就骂人、泄私愤 , 类似的事情估计不少人都做过 。 可你知道吗 , 有人因为在朋友圈骂人 , 被法院判决在朋友圈公开道歉 。

  近日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侵害名誉权纠纷案 , 引发网友热议 。 被起诉人李某因侵害张某名誉权 , 被法院判决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公开发布微信朋友圈向张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发布的道歉内容至少保留十日 。

  判决结果受到关注的同时 , 朋友圈“骂人”是否违法?该怎样来判定朋友圈内容是否涉及侮辱性、诽谤性的语言?对此 , 律师给出了说法 。

  案件·回顾

  朋友圈“骂人”被判道歉

  据瓯海区人民法院的通报显示 , 因业务发展需要 , 张某将公司的洗车精洗美容业务承包给李某 , 后双方在合作中出现了矛盾 。

  2019年6月16日-17日 , 为了泄愤 , 李某在自己朋友圈里发布了对张某涉及侮辱性、诽谤性语言 , 其中一条还贴出了张某的照片 。 而且 , 李某发布在朋友圈的内容对微信号内所有好友公开 。 发布上述内容时 , 他的好友数量有七百人左右 。

  张某发现后 , 认为李某的行为有损其名誉和人格尊严 , 于2020年1月13日将李某起诉至法院 , 要求其删除发布的侵犯名誉信息 , 并在朋友圈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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