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门沟通打开"心门" 四级检察院合力化解行政争议( 二 )


经过调查核实,2018年12月13日,江苏省检察院向最高检提请抗诉,案件由第七检察厅负责办理 。 
审查该案期间,承办检察官张立新、检察官助理解允石到盐城市大丰区进一步调查核实,取得了更深入的进展 。经询问大丰区拆迁管理办公室、区城市建设指挥部、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调取相关文件资料,搜集到大量证据材料,足以将陈某的诉求与大丰区政府应当承担责任联系起来 。 
原来,当时的大丰市政府为了拆迁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城市建设指挥部,主要行使相关的城市建设政府职能,城西菜市场工程由城建指挥部全面负责拆迁的相关事宜,包括拆迁补偿款项的审核发放 。资产经营公司是大丰区政府的国有独资公司,是代表政府作为拆迁人,受政府委托建设拆迁安置房 。资产经营公司又委托百润发公司对城西菜市场实施拆迁 。百润发公司代替政府与城西菜市场拆迁户签订协议,实施拆迁 。实际将陈某房屋拆除的鑫乐拆除公司又受聘于百润发公司 。房屋拆除时,百润发公司未与陈某达成补偿协议 。 
看似复杂的关系中已经明确,该案是政府通过委托第三方公司的形式,主导和组织实施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引发的行政争议,拆迁的责任主体和实际受益者均是大丰区政府 。 
“有了这些前期的调查核实,后期的化解就更有底气了 。”在张立新看来,要做到精准监督,就要把案件事实搞清楚,这是化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 
“这次来,是想帮你们解决问题” 
第七检察厅办案期间,最高检部署开展了“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该案被列为重点案件来办理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张立新、解允石一方面调查核实、搜集相关证据,一方面释法说理,希望能促成陈某与区政府达成和解 。在与大丰区政府相关负责人沟通时,对和解提出了明确原则,政府补偿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考虑陈某的合理要求,有依据、有原则、有底线,并希望加快工作进度,尽量在20天内达成调解 。若陈某要价太高、远超合理范围,政府方面也不能为调解而调解,调解不成该案将继续通过诉讼渠道解决争议 。与陈某面谈时,陈某本人也表示有调解意愿 。 
“大丰区政府希望与陈某达成和解,陈某也表现出积极态度 。但经过多次协商、几次反复,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始终未达成一致 。调解工作进行近一个月,陈某要求数额远远超出当地同类动迁户所得补偿标准,也超出当地政府正常的接受范围 。”双方互不相让,调解也僵住了 。 
这时,张雪樵副检察长了解该案后明确表示,最高检要带头直接下基层参与争议化解,并且他将作为办案检察官直接参与办理这起“硬骨头”案件,还计划直接到大丰参与争议化解 。 
2019年12月18日,由张雪樵、张步洪、张立新组成的临时办案组来到大丰区再促双方和解 。为避免给当事人带来心理压力,此次办案组到大丰,未通知任何人,乘坐出租车直接到了陈某家里 。 
“你的案子经最高检审查,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们都清楚了,这次来,是想帮你们解决问题 。”张雪樵首先向陈某介绍了来意 。看到三位最高检检察官直接登门,陈某也有些惊讶 。 
“关键问题是怎么赔偿,你现在有什么要求?”在陈某家里,陈某向几位检察官表达了诉求,还是坚持之前提出的远超合理范围的赔偿诉求 。 
“现在的赔偿比拆迁时高些是合理的,但也要有一个合理的范围,我们肯定会考虑你的合法诉求,政府也有政府的难处 。如果走诉讼程序,可能还需要很长时间,拖下去对你们也不利 。”办案组耐心倾听,询问当地房价,同时向陈某释法说理 。张雪樵与陈某推心置腹谈话近两个小时,一方面向其表明检察机关将尽力督促相关行政赔偿问题依法解决,另一方面劝其放弃缺乏依据而又过高的不合理诉求 。 
张雪樵副检察长亲自面谈后,陈某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从索要高额补偿费用向逐渐平和的方向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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