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门沟通打开"心门" 四级检察院合力化解行政争议( 四 )


“张雪樵副检察长在陈某一案化解工作陷入僵局的时候,作为主办检察官加入办案组,组织指挥行政争议化解的各项工作,先后和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坦诚交流,激活赔偿主体的积极性,敦促申请人直面问题,回归理性索赔 。事实证明,每一个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都需要有关各方相向而行 。检察院领导亲自办案,或者在办案的关键环节亲自出面,更加直观准确地向当事人传递检察机关的判断和意图,这本身就是检察机关表现出的诚意和决心 。”张步洪表示,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到了检察机关,均是关系到当事人重大切身利益,在检察环节要兼顾保障私权和监督公权双重目标 。 
在四级检察机关的努力下,行政机关和陈某之间有了沟通、协商的可能性 。“面对申请人明显过高且没有法律依据的诉求,是行政争议和信访案件中比较普遍的情况 。检察机关参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监督违法,而不是纵容不法 。”作为这起案件的承办检察官之一,在张雪樵看来,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力促和解,是希望在定分止争的同时,引导行政机关和社会公民依法做事,依法维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