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深入推进郑洛新自创区建设高质量发展——《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解读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促进和保障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 7月31日 ,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 并于9月1日施行 。 在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为主 ,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 , 适时颁布的作为我省一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条例》 , 将为自创区发展带来怎样的促进作用?为此 , 本报特邀请相关专家为读者进行解读 。
■《条例》出台 , 对推动自创区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是我省历史上首个为支持一项国家战略实施而出台的法规 , 《条例》的出台实施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 ”河南省社科院院长谷建全对《条例》的意义进行解读 , “这是为实现河南高质量发展、使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制度保障的一部具有重大改革精神的地方性法规 , 在河南省科技创新法治体系建设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 标志着河南省创新驱动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建设进入了崭新阶段 。 ”
谷建全提出 , 2016年4月 , 国务院批复建设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 明确要求在“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 在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股权激励、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评价”等方面先行先试 , 落实这些任务和要求 , 离不开法律的保障 , 同时 , 也需要通过立法将现有的成熟政策和成功经验予以总结提升 , 有利于向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 。 其次 , 随着自创区建设的日益深入 , 一些制约自创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显现 , 迫切需要在法律层面明确核心区法律主体地位 , 解决发展中存在的权力合法依据缺位、管理运行体制僵化、国土、规划、财政等突出矛盾和问题 , 《条例》的制定出台对明确各高新区管委会的法律地位及其管理权限 , 形成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管理服务体制等 , 具有重要意义 。 “可以说 , 《条例》出台正当其时 , 从法律层面规范了自创区发展 , 有效解决了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 提升了自创区创新能力 。 ”谷建全说 。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新民介绍 , 《条例》共10章68条 , 从管理体制、规划建设、创新激励、开放合作、人才建设、金融支持、服务保障、法治环境、辐射带动等方面对自创区建设和管理作出规定 , 这为自创区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规规范 , 也为自创区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 规划好了路线图 。
王新民提出 , 我省在制定《条例》时 ,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 , 学习借鉴了各省份一些经过实践验证、效果明显的先行先试做法 , 总结提升了我省在以往自创区建设中取得的成功经验 , 吸纳融入《条例》中来 , 使《条例》具有“权威性、系统性、先进性、有效性、普惠性” , 各种创新举措接得住地气 , 管用、好用 , 为促进郑洛新国家自创区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
【创新管理|深入推进郑洛新自创区建设高质量发展——《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解读】■创新突破性条款 , 阐明“郑洛新”发展“密码”
“创新突破性条款比例高 , 是《条例》的主要特色 , 旨在将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转化为制度安排 , 破解制约创新的制度瓶颈 。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马刚介绍 , 从总体上看 , 《条例》中创新突破性条款有13条19款 , 占比达19.6% , 涉及创新激励、开放合作、人才建设、金融支持等内容 , 在提高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激励人才创新活力、培育壮大创新主体等方面勇于先行、敢于先试 , 出台了具有众多创新亮点的条款 , 充分体现了自创区锐意改革、创新发展的理念 。
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 , 构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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