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案件|面对不法侵害,“两高一部”撑你正当防卫!( 四 )


“法治的初心 , 就是守护一个社会最核心的价值关切 。相信正当防卫制度将随着《意见》的出台真正从刑法文本中走出来 , 成为‘活的法律’ , 且能持久永恒 。”李燕青表示 。
相关案例
夜店遭遇白吃客
还击并无过当
便利店凌晨遭遇白吃白拿 , 店员小郭劝阻反被打成轻微伤 , 纠缠中小郭还击数拳 , 事后鉴定白吃客叶某构成轻伤二级 , 因涉嫌故意伤害案罪小郭成了犯罪嫌疑人 。近日 , 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以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 , 不仅对小郭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 还建议小郭所属单位对其予以表彰奖励 。白吃客叶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处拘役五个月 。
2020年5月7日凌晨 , 小郭和女店员小敏在长宁区某加油站上夜班 , 负责车辆加油和便利店收银工作 。4时35分许 , 面戴墨镜的男子叶某走进便利店 , 随意拿起货架上的食物、饮料吃喝起来 , 在拒绝了小敏的付款要求后 , 叶某径自离开 。半小时后 , 叶某再次进入店内故伎重演 , 小郭即上前进行劝阻 , 但叶某不予理睬 , 小郭试图将其推出店外 , 遭到激烈反抗 , 纠缠中 , 叶某朝小郭脸部打了两拳并拉倒了放满酒品的货架 , 小郭遂向叶某脸部还击数拳 , 叶某见势不妙落荒而逃 。几分钟后 , 叶某再次折返拿取遗忘在店门口的行李箱时 , 被警察当场抓获 。
2020年6月16日 , 叶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7月9日 , 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小郭因涉嫌故意伤害罪 , 于同年7月6日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该院审查后认为 , 案发时间在凌晨 , 地点在加油站这一特殊场所 , 叶某先后两次进入便利店强取食物 , 经劝阻不肯离开 , 其行为存在不确定的安全隐患和未知的风险 。小郭出于对场所安全的考虑和对单位财产权利的保护 , 在反复劝说无果的情况下 , 试图将叶某推离便利店 , 遭到其反抗 , 叶某拉倒放满酒品的货架并殴打小郭 , 此时小郭进行还击 , 应认定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单位财产权利和自身人身权利的正当防卫行为 。虽然小郭并未先采取报警等其他阻止措施 , 但在当时紧急情况下 , 不能对防卫行为作出过高要求和严苛限制 。小郭的防卫行为在手段强度上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措施造成叶某轻伤二级 , 相对于保护的合法权益而言 , 尚不属造成重大损害 , 依法不属于防卫过当 。该院认为小郭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不负刑事责任 , 依法予以不起诉 。
长宁区检察院认为小郭积极制止不法侵害 , 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也保护了单位的财产权利 , 弘扬了社会正气 , 日前 , 建议小郭所属单位对其予以表彰奖励 。
保安打伤撒泼咬人者
不负刑责
“在此向贵院检察官道一声辛苦 , 并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 感谢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为我们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务……”8月11日 , 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收到了一封感谢信 , 写信者是大兴区宜家家居的保安队员 。
2019年8月16日 , 以拉黑活为营生的张某又一次进入大兴区宜家家居内揽客 , 店内保安发现后对其进行劝离 。其间 , 张某不停地对保安进行辱骂 , 非但不离开 , 还坐在商场出口自动门的感应区内 , 导致自动门无法正常开闭 。此时 , 商场保安再次对张某进行劝离 , 但张某拒绝配合 , 还用头碰撞玻璃、大喊保安打人 。门口的骚乱引起顾客围观 , 由于正常经营秩序受到影响 , 多名保安合力将张某抬离自动门 。
抬离过程中 , 张某突然抱住保安包某小腿张嘴就咬 , 多名保安劝阻和拉拽张某 , 他都不松口 。情急之下 , 包某挥拳打了张某右侧胸部一下 , 张某这才松了口 。经鉴定 , 张某右侧肋骨骨折 , 伤情评定为轻伤二级 , 包某腿部被咬伤情评定为轻微伤 。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 , 承办该案的大兴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张颖对案卷进行了仔细审阅 , 反复查看现场监控录像并实地查勘了现场 。综合全案事实和证据 , 张颖认为 , 张某长期且频繁进入商场非法揽客 , 此次又阻拦自动门正常开闭 , 直接干扰了店内正常经营秩序 , 其行为具备违法性 , 包某对张某实施抬离属于履行保安职责 , 具备职务上的正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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