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提请审议,互联网商业模式迎考( 二 )


2018年5月 , 欧盟正式实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The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 , 取代此前的《欧洲数据保护指令》 。 “GDPR”被业内认为是目前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对数据信息保护管辖范围最宽、立法新意最多、处罚最为严厉的规范 , 适用范围是在欧洲设立并在其营业活动中处理个人数据的任何组织机构 , 且具有域外效力 。
“从草案来看 , 充分借鉴了国外的一些经验 。 ”许身健认为 , 草案借鉴了较多“GDPR”的相关规范 。
例如 , “GDPR”中对“敏感个人数据”的定义扩大到包括基因数据和生物特征数据 , 作为监管机构的数据保护机关可以对违反“GDPR”的组织和机构作出其当年全球营业额4%或者2000万欧元(以孰高者为准)的罚款决定 , 均在草案中有相关体现 。
“草案可以视为与国际接轨的一个延伸 , 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等地均修改了个人信息保护法 , 所以我们如何完善、适用法律与国际接轨 , 也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的一个重要原因 。 ”朱巍表示 。
在当前社会中 , 信息与数据不仅是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 , 也是信息时代重要的生产要素 。 在我国 , 数据安全更是被上升为与国家安全同等重要的地位 , 也成为国际竞争间的关键 。
“中国很多互联网公司具有跨国性 , 法律上也需要相应地对中国企业进行保护 , 维护国家利益 。 ”许身健认为 , 草案呼应了网络信息时代对经济保护的相关诉求 。
草案明确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处理者 , 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 , 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对于其他需要跨境提供个人信息的 , 规定了经专业机构认证等途径 。 草案对跨境提供个人信息的“告知—同意”作出更严格的要求 。 对从事损害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等活动的境外组织、个人 , 以及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对我国采取不合理措施的国家和地区 , 规定了可以采取的相应措施 。
此次草案还完善了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规则 , 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个人的权利和处理者义务 , 并明确了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
许身健表示 , 中国互联网产业走出去是重要方面 , 但其他国家的平台进入中国来 , 要遵守中国法律 , 特别是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特殊规定 , 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一个重要表现
互联网商业模式迎考
当前已全面进入到互联网经济的下半场 , 几乎所有的网络服务推出都与个人信息有关 。
刚与朋友聊旅游 , 手机转眼就推送机票广告 , 明明只是在电商平台上搜索过某样商品 , 打开另一款资讯App却出现相同的广告……越来越精准的个性化推送 , 让不少人感到困惑 。
“安宁权是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 , 也是老百姓(603883,股吧)最关心的一个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将我的大数据用作商业用途?”朱巍表示 , 此次草案中涉及的不仅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 , 还涉及到广告法 。
草案规定 , 用户可以要求平台不推送个性化广告 。 个人有权拒绝个人信息处理者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 。 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进行商业营销、信息推送 , 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 。
“这里既包括广告 , 也涉及大数据杀熟 。 如何从个人信息中剥离出大数据进行合法使用 , 是草案的重要意义之一 。 ”朱巍表示 , 在使用网络过程中 , 用户的权益相对而言变得很小 , 而且被侵权的方式很隐晦 , 如果没有一个原则性的法律去保障 , 企业可能将随着科技的进一步发展而开启“潘多拉魔盒” , 对用户造成不利影响 。
个人信息保护与大数据利用之间的关系如何平衡 , 曾有相关司法判例 。 玩抖音刷出前女友?微信读书信息默认开放?21世纪经济报道8月报道 , 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审判决 , 认定微信读书、抖音两款APP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