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普科技|深度丨德普科技退市之谜和维权之困( 四 )


德普科技按照上述条件完成收购的依据是戴德梁行有限公司所编制的估值报告 , 以直接比较法评估该物业于2016年9月30日价值约为人民币2.7亿元 , 相当于每平米均价为人民币104651元 。 但经投资者实地考察 , 该标的每平米售价仅为人民币4万元左右 。

完成收购后 , 卖方保利(中国)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德普科技5亿股的股份 , 占发行在外股份的6.8% , 成为德普科技第二大单一股东 。 不过 , 在收购完成后不久 , 该公司便开始在二级市场上抛售德普科技 。 几个月之后 , 保利(中国)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德普科技主要股东名单中消失 。
蹊跷的是 , 2017年2月20日开始 , 刚被德普收购的镎夫氏因不再按时偿还银行贷款 , 被债权人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告上法庭 。 而德普科技两年后才向社会公众披露这起诉讼 。
根据(2017)粤01民初187号民事判决书记载 , “镎夫氏公司自贷款发放之后 , 利息只归还至2017年2月20日止 , 合计归还本金人民币22466702.16元、利息人民币19668992.53元 , 已逾期4期 。 截至2017年6月20日 , 镎夫氏公司尚欠农商银行白云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157533297.84元、利息人民币2528213.42元 , 本息合计人民币160061511.26元 。 经农商银行白云支行多次催收无果 。 ”
2020年3月 , 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镎夫氏需偿还本金合计人民币1.63亿元及相关贷款利息 , 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 胡志雄、吴辉、广怡集团在人民币1.93亿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胡文兰、植建玲在人民币1.8亿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至此 , 德普科技的三大核心资产全部流失 。
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2020年3月2日从港股退市后 , 德普科技始终没有公开发声 。 投资者为了解维权进展 , 通过律师事务所多次询问 , 终于在今年4月2日收到德普科技的回复 。
该公司秘书林伟雄在回复信中表示:“取消上市地位后 , 本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寻求法律意见 , 务必在遵守所有有关公司条例前提下 , 继续维持本集团业务正常运作 。 同时 , 管理层及其团队也正在着力进行本集团审计工作 , 冀望能尽快完成所有审计事项 。 ”
德普科技|深度丨德普科技退市之谜和维权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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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跟进德普科技相关情况 , 《国际金融报》采访人员曾多次拨打林伟雄的工作电话 , 但截至发稿前 , 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
如今 , 距离摘牌已过230多天 , 德普科技依旧沉默 。 内地港股通投资者上亿资金深陷其中 , 部分中小股东尝试维权 , 却困难重重:
中国证监会12368热线在回复中建议 , 德普科技股民应向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投诉;
香港联交所收到投诉后回复:“本所已根据上市规则取消该公司股份于本所的上市地位”;
2020年2月28日向香港证监会提交投诉后 , 尚未获得针对投诉事项的答复;

内地法院则因德普科技是香港上市公司未予受理……
“根据港股通的制度安排 , 按照上市所在地原则进行监管 。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资产管理法律事务部主任刘战尧在接受《国际金融报》采访人员采访时指出 , 通过港股通买入德普科技而遭受损失的内地投资者 , 若要维权 , 原则上应在香港地区进行 , 向香港证监会或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投诉 , 但维权的难度较大 , 需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 且投诉不一定能够成功获得受理 。
刘战尧进一步解释道 , 维权难度大的原因有三:
首先 , 根据退市制度安排 , 投资者所持有的德普科技的股份已经按照1∶1的比例转换成非流通股份 , 投资者若想要“变现” , 只能期待德普科技重新上市或者其他安排 。
其次 , 香港虽然有证券投资者赔偿基金 , 但根据其申请条件 , 并不适用于德普科技退市的情形 , 因其申请的前提是因“持牌中介人”或“认可财务机构”违责事项而导致的投资者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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