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四个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四 )


——针对精准量刑建议率低问题 , 将量刑规范化制度的适用作为刑事案件审查办理的重要内容 , 从庭审变化、判决后上诉案件入手 , 反向审视检察建议的质量效果;
——针对线索来源渠道不畅问题 , 依托即将建成的派驻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 , 争取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查阅权限 , 拓宽线索发现渠道;
——针对财产刑执行监督重视不够问题 ,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规定》 ,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针对出庭公诉不规范问题 , 编写《公诉出庭五十问》 , 制定《刑事案件跟庭观摩考核办法》《刑事案件庭前自查互查办法》;
——针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办案思路方式不多问题 , 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办案指南》;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履职不全面问题 , 制定《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同步开展公益诉讼审查办法》;
——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机制 , 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会签《关于深入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合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见》 , 制定并落实《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关于办理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办法》《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律师执业申请事项的若干规定》 , 引领十大业务部门更新理念 , 积极构建新时代新型检律关系 。
(三)顽固性问题专项整改
对“司法为民空头承诺 , 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不到位、回复质量不高”“对群众利益诉求敷衍塞责 , 接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冷硬横推”等顽固性问题 , 通过加大核查、复查、评查力度 , 建立跟踪督办机制 , 全面压紧压实责任 , 确保严督实导 。
1.拓宽线索渠道 。8名班子成员带队深入走访12家党政机关、政法单位、公私企业 , 召开12次共80多个单位部门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市院机关各支部深入陕州区16个行政村走访群众700多人次 , 帮助群众解决涉法涉诉、脱贫政策、家庭矛盾等烦心事、揪心事;召开3次信访当事人恳谈会 , 面对面听取检察机关在为民态度、为民服务中的短板不足 , 先后收集意见建议45条;向律师事务所、社区等发放调查问卷和评价表100余份 , 通过“正义三门峡”公众号开展线上问卷调查 , 在三门峡《黄河时报》以答采访人员问方式公开顽瘴痼疾整治重点 , 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 。
2.规范文明接待 。完善接待群众登记制度 , 建立接收群众信访材料清单制度 , 确保群众信访材料不遗漏、不丢失;出台《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规范》 , 规范12309检察服务大厅及各办公场所接待来访群众行为;出台《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一案一评”“一事一评”工作制度的意见》 , 由信访群众填写《来访群众满意度评价表》《信访案件办理满意度评价表》 , 对窗口接待人员、案件承办人开展文明理性执法满意度评价 , 强化责任倒逼 , 规范检察人员接待群众言行 。
3.开展专项评查 。针对办理群众信访过程中宗旨意识不强、案件质量不高问题 , 把符合评查条件的39起群众信访案件全部纳入评查范围 , 责成10起回复质量不高的案件责任部门找原因、挖根源 , 整改到位一件销号一件 。为确保群众来信工作专项整治常态长效 , 先后出台《三门峡市检察机关面对面接谈信访人工作办法》《三门峡市检察机关群众信访督查工作暂行规定》《三门峡市检察机关信访案件办结答复质量标准》《三门峡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疑难信访案件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 , 对群众来信案件办理流程、办理进度、办理标准及办结答复质量、疑难案件化解及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工作等作出明确规定 。
目前 , 教育整顿已经进入攻坚环节 , 查纠问题是否全面、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建章立制是否及时 , 都将直接影响教育整顿活动的效果与成败 。下一步 , 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 , 扎实推进“四个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 , 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 以优质的教育整顿成果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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