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迷你"芯碁微装现金流屡负 应收款存货双高周转率低( 六 )


中年"迷你"芯碁微装现金流屡负 应收款存货双高周转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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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至2020年1-6月 , 芯碁微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46.18%、45.64%、40.46%、40.65% 。
中年"迷你"芯碁微装现金流屡负 应收款存货双高周转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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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个人卡支付员工薪酬45.10万元 支付无票销售费用32.45万元
招股书显示 , 2017年度及2018年度 , 芯碁微装通过费用报销形式将资金支付至公司控制的以陆敏婷名义开立的个人银行卡中 , 用以支付部分员工薪酬及费用 。
芯碁微装表示 , 公司上述行为未对内控制度有效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 , 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 公司已进行了积极的整改 , 整改后的内控制度合理、正常运行并持续有效 。 公司于2019年初终止使用个人卡 。
芯碁微装上述个人卡以公司时任出纳陆敏婷名义开立 , 由公司控制 , 主要用于用于支付公司员工的部分薪酬;支付销售人员的部分无票费用 。
2017年及2018年个人银行卡支付员工薪酬合计金额45.10万元;2017年及2018年个人银行卡支付销售人员无票销售费用合计金额32.45万元 。
中年"迷你"芯碁微装现金流屡负 应收款存货双高周转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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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芯碁微装两轮问询中均关注到了公司个人银行卡问题 。 上交所要求芯碁微装说明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是否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是否涉及税收违规 , 是否存在被追缴或被处罚的风险;是否存在其他通过相关方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
芯碁微装回复上交所问询表示 , 就上述个人银行卡支付员工薪酬、报销费用事宜 , 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税款的资料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 违反了《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自查后积极进行整改 , 并于2019年7月补缴了相应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 。
公司将资金支付至个人卡并在较短期间内用于公司支付员工薪酬、费用报销 , 并非以资金占用为主要目的 , 并非《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所界定的“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之行为 , 未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 未因此而受到处罚 。
芯碁微装还表示 , 公司在自查后积极主动进行整改并补缴了相应的税款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税收违规行为 。 此外 , 公司利用个人卡支付员工薪酬、报销费用 , 所涉金额较低 , 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 且相关人员已主动补交税款及税收滞纳金 , 税务部门已向发行人出具了合规证明 , 不存在被追缴或处罚的风险 。
曾未按期申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遭罚
招股书显示 , 芯碁微装曾因未按期申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行政处罚 , 处罚金额为200元 。
2019年6月26日 , 芯碁微装因“2017-04-01至2017-06-30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和2018-09-01至2018-09-30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 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行政处罚 , 处罚金额为200元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1月14日出具的《证明》 , 该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税收违章行为 , 且发行人不存在拖欠税款的记录 。
核心技术人员曾在合肥芯硕任职
芯碁微装自然人股东包括程卓、丁敏华、方林、何少锋 , 其中 , 程卓任公司董事长 , 方林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何少锋任公司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
此外 , 招股书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历显示 , 程卓于2015年4月-6月 , 因参与合肥芯硕重整事宜 , 被合肥芯硕股东会选为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长一职未签署聘任协议、未办理工商变更 , 财务总监一职未签署劳动合同 , 未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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