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资本联盟|违约债处置方法汇总( 二 )


实践中 , 各方尽早诉讼保全资产 , 更为重要还是“以诉促谈” , 以获得在债务和解、债务重组中的相对主动地位 。 后续为纾解债务困境 , 发行人可能会寻求债务和解谈判或引进第三方参与进行债务重组 。 届时发行人将需要处置部分资产 , 而该等被处置资产通常会是发行人名下价值较高的、比较重要的资产 。 如债券持有人能够取得对发行人重要财产首封的 , 则通过诉讼及对发行人该等重要资产保全的威胁 , 将能够为贵司在未来的和解谈判、重组谈判中取得较优的主动地位 。
(五)破产、重整
发行人根据《企业破产法》进行破产重整 , 通常构成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发行人违约 , 且将发生一系列法律效果 。 一旦发生该情形 , 债券持有人应当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 且其只能通过重整或清算获得清偿 。
破产重整是发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 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情形下启动的法律程序 , 破产重整被受理后 , 对于发行人会产生以下的法律效果:
1、未到期债务于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
2、破产申请受理后 , 财产保全措施应解除 , 执行程序应中止 。
3、破产申请受理后 , 未决诉讼应中止 , 待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继续 。
4、破产申请受理后 , 个别清偿原则上无效 。
5、破产财产分配顺序 。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 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 , 按照比例分配 。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6、有担保债权的优势 。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 ,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 , 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 , 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 , 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
7、对未决诉讼相关债权的确认 。 根据实践经验 , 如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诉讼在破产重整受理后尚未终结的 , 管理人一般将该债权列为暂缓确认状态 , 待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判决结果进行确认 。 实践中 , 为尽快确认债权、简化流程、明确表决权 , 债券持有人可能在与管理人协商后撤诉 , 撤诉情况下部分无合同约定的债权如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可能无法获得管理人的确认 。
二、诉讼/仲裁
(一)诉讼/仲裁主体的确定
在诉讼主体资格认定方面 , 《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要求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协议约定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 承认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推选的代表人的法律地位 。
对于债券违约合同纠纷案件 , 应当以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推选的代表人集中起诉为原则 , 以债券持有人个别起诉为补充 。
1、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债券发行人不能如约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出现债券募集文件约定的违约情形时 , 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募集文件、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授权 , 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 , 或者申请发行人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的 ,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受托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符合债券募集文件、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授权文件 。
2、债券持有人自行或者共同提起诉讼
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授权受托管理人或者推选代表人代表部分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的情况下 , 其他债券持有人另行单独或者共同提起、参加民事诉讼 , 或者申请发行人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的 ,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受托管理人怠于行使职责为由作出自行主张权利的有效决议后 , 债券持有人根据决议单独、共同或者代表其他债券持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发行人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 ,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3、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的诉讼地位
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债券的 , 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或者资产管理文件的约定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 ,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4、债券交易对诉讼地位的影响
债券持有人以债券质押式回购、融券交易、债券收益权转让等不改变债券持有人身份的方式融资的 , 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 。
(二)管辖的确定
1、债券违约案件的管辖
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以发行人或者增信机构为被告提起的要求依约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履行增信义务的合同纠纷案件 , 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债券募集文件与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的 , 从其约定 。
债券募集文件与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管辖的约定不一致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能确定管辖法院的 , 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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