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告( 五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京0101民初14533号 郑红霞、郑向阳:本院受理原告郑俊诉被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陈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追加你二人作为原告参加诉讼,本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京0101民初14533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创意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京73行初6957号原告菲亚特克莱斯勒美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创意廊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 。判决如下:一、撤销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8]第31289号关于第12836493号“JEERNET”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菲亚特克莱斯勒美国有限公司针对第12836493号“JEERNET”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行政判决书 。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请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KIM KYUNGTAE(金景泰):本院受理的原告李莲子与被告KIM KYUNGTAE(金景泰)、金太峰、北京盛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邻用水、排水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05民初13356号民事判决书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台湾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京73行初8131号原告皮埃尔巴勒曼简易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台湾控股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 。判决如下:一、撤销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7]第56175号关于第12939486号“BALMAIN”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皮埃尔巴勒曼简易股份有限公司针对第12939486号“BALMAIN”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申请重新作出裁定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行政判决书 。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请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庆生、刘潮胜、刘莉娜:本院受理(2020)粤0105民初12939号原告刘恒峰诉被告刘庆生、刘潮胜、刘莉娜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判令原告继承被继承人刘合达广州市海珠区鹭江村东约新街十二号之一房屋的使用权 。现因被告刘庆生(女,1950年10月1日出生,美国公民,住址不详)、刘潮胜(男,1956年3月14日出生,美国公民,住址不详)、刘莉娜(女,1959年10月31日出生,美国公民,住址不详)在诉讼期间无法直接送达应诉材料,现本院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被告刘庆生、刘潮胜、刘莉娜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本案定于2021年3月26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20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天赐:本院受理原告郭彩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711民初25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玉珠:本院对李鹏、李学仓与李学颜、李学明、李玉珠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02民初42267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内容如下:一、登记在李学明、郭淑敏、李学仓、李玉珠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齐胜巷5号的南房2间、西房1间中属于郭淑敏的四分之一份额由原告李鹏继承,该房屋由原告李鹏、李学仓,被告李学明、李玉珠共同所有,每人各占四分之一份额;二、驳回被告李学明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李鹏负担(已交纳) 。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铮:本院受理刘珊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02民初5278号民事判决书:一、准予原告刘珊珊与被告徐铮离婚;二、双方之子徐予涵归原告刘珊珊抚养,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告徐铮应于每月5日前向原告刘珊珊支付抚养费2500元至徐予涵年满18周岁时止 。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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