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说到的“幽默”这个词,还是林语堂的杰作。他富有创造性地把英文的Humour音译为中文的幽默,从而使“幽默”一词在中国迅速流行开来。
林语堂的一生,在事业上运气极好。在国内,他没吃过什么苦头,当教授、办刊物、拿稿费,衣食无忧。抗日战争开始前,他搭上了赛珍珠这个伯乐,离开了中国,去了最安全的美国。
之后,他在美国成了畅销书作家,四十岁时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搞发明。之后,出任南洋大学校长,虽然惹一身骚,但在新加坡溜达一圈后,拿了三十万走人。
晚年,他想落叶归根,去了台湾,得到老蒋的优待,并在那里安度了晚年。
也许很多人会问:如果他留在大陆,到了1966年会怎样?
我觉得这个“如果”根本不存在。以林语堂的性格和立场,即使1936年没有离开,1949年也一定会离开。
鲁迅是与国家、民族、时代共沉浮的人,他内心里有强烈的的爱恨,可林语堂不,他只是个散漫的文人。“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的意识在他心里并不强烈,哪儿有舒适日子过,他就往哪儿走。
但你要说他不爱国,好像也不对。在美国居住多年,林语堂始终未加入美国国籍,反而在老了以后去到台湾想落叶归根(大陆是回不了了)。
又或者说,他其实爱的也不是国家和人民,而是他想要的晚年生活:回到故土。
年轻时候,我们只懂得欣赏鲁迅、秋瑾等为人民福祉斗争的勇士,可到了这个年纪,我们才慢慢理解了林语堂的选择,开始学会欣赏他这一款才子。
或许,林语堂天生就适合去国外生活,适合将中国本土的文化以外国人乐于接受的方式传播到国外。是他让西方人得以了解到了民间角度而不是政治角度的中国和中国人,改变和丰富了西方对中国的认识。
张爱玲曾经说过,她很嫉妒林语堂在西方的影响力。
林语堂的翻译水平之高,恐怕至今都没有人能超越。不管是用中文还是用英文写作,他都流畅自如。有学者甚至说,在中国没有一个人能够像林语堂这样把中国文化这么有效地推向西方。
四十岁生日时,林语堂写了“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学今古文章”这样一副对联。这是他的自况。
别的不说,他是担当得起这几个字的。
我非常喜欢有革命精神的鲁迅,但也学会了欣赏说出“我一向喜欢革命,但一直不喜爱革命的人”的林语堂。
一花独绽,不成景;一木葱茏,不成林;一轮孤月,难成辉。民国历史舞台上,正是因为有各式各样不同立场、性情的人存在,才显得绚丽多彩、令人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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