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物业合同范本 整治物业乱象( 二 )


省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主任科员陈江山解释:“我们这个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之间签订的,明确了合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基础,把物业企业和业委会之间的法律关系,首先定位在服务的基础上,在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过程中,就会思路比较清晰。”

采访人员注意到,《合同示范文本》对物业费的收取标准、物业费的具体用途、物业需提供的服务,还有公共事项该如何公示也做了具体约定。其中物业服务包含11项内容,包括公共绿化养护管理、汽车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等。“原有的物业服务市场当中的委托服务合同是五花八门的,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本次的示范合同,可以说是将原来的合同进行了升级和细化,将物业服务合同当中的一些争议的焦点问题,采用书面的方式进行了确认。”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江逸来分析。

江苏出台物业合同范本 整治物业乱象

行政部门不强制使用 可作为维权参考

如果物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怎么办呢?规范合同约定,若物业擅自提高收费,业主有权清退物业。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物业应当给予业主经济赔偿。而合同终止后,物业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移交事项,也需要向业主支付逾期违约金。省工商局表示,业主和物业是否使用这一规范合同,可以自主商议决定。不过,因为在制定时严格参照了各项法律法规,换个角度说,规范合同还能给大伙作为一种维权参考。陈江山回应:“行政部门没有强制哪一方使用示范文本的权利,我们推出示范文本的目的,是要发挥示范文本在双方协商中的作用。如果有的文本有很多条款跟我们这个合同相差很远,甚至相悖的话,那可能存在一定侵权行为,对于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我们是可以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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