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上半年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逾万件 建议罚金12亿( 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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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金桥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4月28日,省环保厅组织沿江八市交叉检查组对江苏金桥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庄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拉丝车间酸洗废水经地下管网和雨水排口外排。监测结果显示,雨水井废水总镍39.1mg/L(超标38.1倍)、总铬59.8mg/L(超标38.9倍)。随即海陵区环保局对金桥焊材拉丝车间主要生产设备依法予以查封。4月29日,海陵区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海陵区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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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兴市格奥展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12日,泰兴市环保局对泰兴市格奥展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猛)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物质燃气供热中心项目于2017年8月建成并投产,但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至今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5月21日,泰兴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格奥展泰三个月内按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项目验收,并处罚款20万元,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吴某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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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兴市恒园钢丝厂污染环境案

  3月6日,泰兴市环保局对泰兴市恒园钢丝厂(法定代表人:朱小俊)进行夜间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亮明身份后,该厂门卫始终未予回应,也未开启厂区大门。执法人员通过门缝进入厂区,发现酸洗磷化工段正在运行,但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企业工作人员期间一直不配合执法。3月14日,泰兴市环保局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恒园钢丝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5月21日,泰兴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园钢丝厂拒绝检查、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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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三元轮胎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1月30日,宿迁市环保局通过“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配用电监控系统”发现江苏三元轮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贺国)存在异常警告,立即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但炼胶二车间配套的二级碱喷淋装置循环喷淋泵未开启,硫化一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车间屋顶排气扇直接外排,未安装配套的废气处理装置。3月7日,宿迁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三元轮胎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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