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上半年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逾万件 建议罚金12亿(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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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洲胶粘制品(江苏)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5月10日,省环保厅组织沿江八市交叉互查组对万洲胶粘制品(江苏)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胶带制品生产项目至今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擅自将含油污泥倾倒在厂区空地上。经清点废油水及周边受污染土壤,共86.75吨。监测结果显示,企业排入雨水窨井的冷凝水COD784mg/L(超标6.8倍)。5月26日,海安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责令万洲胶粘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款147.35万元,同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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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永润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4月19日,省政府灌河口化工园区联合调查组对灌云化工园区进行现场检查,在新沂河北泓入海口上游3公里附近发现一根暗管。4月20日,灌云县环保局锁定暗管源头为连云港永润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建群),发现该公司在厂区污水收集池处私设一根暗管,利用暗管向厂区外排放酸性废水。监测结果显示,暗管内水样PH 3.54,呈酸性,COD 1020mg/L(超标24.5倍),总磷23.6mg/L(超标58倍),氯离子8830mg/L(超标34.3倍),苯胺类4.03mg/L(超标39.3倍),二氯甲烷24.6mg/L(超标1229倍),1,2-二氯乙烷133mg/L(超标4432倍)。4月21日,灌云县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5月2日,灌云县人民政府下达决定,责令永润化工立即采取措施自行停业、关闭到位。目前,该公司已全面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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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5月3日,省政府灌河口化工园区联合调查组在巡查时,发现灌河西侧岸边有2根管道,经排查,发现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均)有2根通往灌河的废水偷排管道。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中特征污染因子甲苯等均超过相关标准。5月7日,灌南县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同日灌南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查, 3月1-5日,中新污水处理厂法人周均伙同工人李丙国将该公司废水收集池内700余吨废水通过其铺设的暗管直接排放。目前两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为灌南化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鉴于该案案情重大,5月27日,省环保厅发函至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要求连云港市公安、环保部门直接负责该案侦办工作,依法严查快处。7月25日,灌南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中新污水厂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万元,同时,将该案件移送连云港市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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