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私下收养导致三方获刑( 二 )

另一方面,何某有个女儿,因为女儿没有生育孩子曾两度离婚,女儿的遭遇成了何某的一块“心病”。

8万元领养新生男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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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早有想法抱一个孩子给女儿抚养,便一直在医院打听情况。得知王某与刘某家庭负担重,已有三个小孩,可能不会要这个新生男婴,何某动了心思。

因与王某、刘某不熟,何某特地找到了时任衡南县车江镇友谊居委会妇女主任的蒋某。当时蒋某恰好在医院照顾自己女儿生小孩,就在刘某隔壁产房。何某想出钱领养刘某的新生男婴,请蒋某帮忙从中撮合,蒋某答应了下来,将何某愿意出8万元领养新生男婴的想法告知了王某和刘某。

得知此想法后,王某、刘某二人回复蒋某,同意将乐乐交给何某领养。之后,双方约好见面给付小孩及费用的时间、地点等事宜。

2016年12月22日下午,王某、刘某带着乐乐在衡南县云集镇的宾馆开了一间房,等待领养人的到来。之后,蒋某带着何某夫妻及其女儿李某如约而至。何某一方确认乐乐没有问题后,将8万元现金交给王某,抱走了乐乐。然后,王某和何某又各拿了1000元“辛苦费”给蒋某以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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