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参保居民市内就医无需转诊 居民医保迎来新变化( 五 )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因多发病、常见病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甲类药品、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基层医疗服务必需的医疗费用 。

参保居民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 , 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 , 实行起付线和限额管理 。 参保居民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 , 其他医疗机构起付线为每次30元;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为100元 , 二档缴费为200元 。

孕产妇定额支付每人每次1000元

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支付 , 标准为每人每次1000元 。 参保未成年居民(包括各类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 , 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 , 由统筹基金支付90% ,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 一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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