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遗弃后邻家抚养11年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变更监护人( 二 )

  据悉,这是嘉定区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在遗弃案中撤销监护权并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的支持起诉案件 。

  被遗弃女孩在邻居家生活11年

  2003年,刘某未婚生下女儿小琴 。 小琴4个月大的时候,刘某将她送到邻居赵家,每月支付生活费,偶尔探望 。 2007年后,刘某逐渐与赵家断了联系 。 小琴成了赵家一个没有血缘的女儿,赵某的母亲也成了小琴的“妈妈” 。 2012年5月,赵母因病去世,赵某承担起抚养小琴的责任,亦姐亦母,悉心抚养她至今 。 至于刘某,十余年间从未回来探视过小琴,也未联系赵家支付抚养费 。

  接待中,检察官问小琴:“还记得小时候母亲来看过你吗?”小琴微仰着头想了想说:“好像还有一点印象 。 ”被问及“是否愿意继续跟姐姐一起生活”时,小琴则毫不犹豫地点头表示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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