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本村以外的人进行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能合法的了吗?( 六 )

在明律师宋晓峰认为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交易风险很大 , 往往卖房那方因拆迁或其他的经济利益的驱动而随时可能提起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 , 不但给买房人带来极大的烦恼 , 还有极大可能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 一旦合同无效 , 买房人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其利息 , 以及请求赔偿翻建或者改建成本的 , 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过错等因素予以确定 。 故至少就现阶段而言 ,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宅基地上房屋一定要慎之又慎 。 目前正在尝试的改革更多的强调以租赁的形式流转 , 而非买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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