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3个月后小伙跳槽 平台起诉索要1000万违约金

小朱做直播3个月 , 赚了133000元 , 因其他平台开价更高 , 小朱跳槽到了另外一家直播平台 。 原平台将小朱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合作协议并支付1000万元违约金 。


小朱长相帅气 , 在杭州下沙某高校读书 , 求学期间他经常喜欢实时播报或者发表个人独特的见解 。 去年6月毕业后 , 小朱被A公司看中招至麾下 , 要求他进驻进行直播 。 “直播的内容就是进行现场事件的报道和评论 。 ”

去年8月份双方签订了《直播主播独家合作协议》 , 约定合作期限为3年 , A公司每月20日前按小朱的直播小时、人气、虚拟道具收入情况分三档给小朱“6000元、9000元、12000元”的直播基础费及双方五五分成的虚拟道具收益;同时A公司承诺会为小朱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直播技术资源和推广资源 , 帮助他在直播上提升人气和收益;而小朱则承诺将该直播平台作为独家互联网直播分析平台 , 在合作期内未经A公司书面同意 , 小朱不得在A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上进行直播分享;如小朱未经A公司同意擅自终止协议或未经书面同意在第三方直播平台进行直播等构成根本违约的 , 其需支付1000万元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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