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3个月后小伙跳槽 平台起诉索要1000万违约金( 二 )

协议签订后 , 小朱即进驻A公司直播平台进行直播 , 第一个月A公司于20日发放了28000元流水收入 , 第二个月23日发放了46000元 。 小朱虽然对工资延期发放有些不满 , 但考虑到延期时间不长 , 也就没怎么说 。 没想到 , 第三个月20日A公司又告知小朱需延期几天发放流水 , 小朱心里越发不快 , 虽于23日收到了流水收入59400元 , 但心里已埋下了刺 。

之后 , 在一次同行交流活动中 , 小朱了解到B公司直播平台流量高于A公司的直播平台 , 且分成比例也比A公司高 , 想到A公司多次不按时支付流水 , 小朱决定换个平台直播 。 于是 , 在第4个月直播了10天后 , 小朱退出A公司直播平台 , 并经人介绍后在B直播平台开启了直播 。

A公司发现小朱跳槽后 , 立即要求他停止第三方直播平台的直播行为并继续履行双方合作协议 。 见小朱一直没有理会后 , A公司发函告知小朱 , 其未经其书面同意在第三方直播平台直播已构成违约 , 要求解除双方合作协议并向他主张1000万元的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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