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3个月后小伙跳槽 平台起诉索要1000万违约金( 五 )

其次是当事人的过错 , 在实践中大部分违约方作出的违约行为是受守约方的过错行为所影响;

最后是否适用格式合同 , 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导致实践中合同一方无权就合同具体条款与另一方进行协商修订 , 合同内容往往不利于弱势方 。

总之 ,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酌定 , 具体案情需具体分析 。

刘小园提醒正在做主播或打算做主播的年轻人 , 直播公司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企业 , 公司之间存在强烈的竞争关系 , 均主要是通过提升访问流量来扩大企业市场份额、获取利润 , 而主播是提升访问流量的重要资源 , 平台对主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推广 , 对主播有着强烈的依赖性 。 而目前案例中大部分法院判决的违约金数额远高于主播在平台中获取的流水收入 , 因此主播跳槽需慎重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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