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拟规定:基因编辑研究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审批(32)

  第五十七条 在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 , 使用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的 , 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

  第五十八条 在临床研究中收取费用 , 或在临床应用中未经批准收费的 , 按照《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

  第五十九条 生物医学新技术相关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 依法给予处分 。

  第六十条 提供虚假资料或采用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机构许可、临床研究项目许可或转化应用许可的 , 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撤销已批准的许可 , 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单位提出的相关申请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