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购房两天无理由退定”今实行( 六 )

二、创新实施“两天无理由退定” 。 通过设置“乙方(购房人)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认购书退还定金 , 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 甲方(房企)应当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 , 同时规定房企在购房人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款 。

三、挂钩差异化监管和行业共治 。 市住建局表示 , 制定商品房《认购书》范本是东莞市相关部门探索行业多方共治的创新 。

什么情况可以“退定”?

一、购房人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认购书和退还定金 , 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 房企应当解除本认购书并退还定金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