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上下线借贷出纠纷 涉传销依法不受理

  □ 法制网采访人员 潘从武 法制网通讯员 南小苑

  参加传销组织后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 是否能获得赔偿?法院判决表明民间借贷涉嫌非法传销的 , 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

  刘某系戴某在传销组织中的下线 , 戴某系蔡某的下线 。 自2014年起 , 蔡某以做国家工程、从事连锁经营的名义骗取刘某及刘某发展的下线向传销组织缴纳“投资款” , 蔡某因此从传销组织分得70500元 。 2016年2月19日 , 蔡某向刘某出具欠条一份 , 言明:“今欠戴某做连锁经营伞下(刘某)人民币柒万零伍佰(70500)元 , 一年时间还清 。 ”后蔡某未偿还欠款 , 刘某遂诉至法院 , 请求判令蔡某偿还欠款70500元及利息 。 法院一审判决 , 蔡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刘某70500元及利息 。 蔡某不服 , 上诉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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