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舟股份原实控人冯青青违规转让股权 遭证监局警示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6日讯 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网站昨日公布了关于对梦舟股份(600255.SH) 时任实际控制人冯青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称冯青青违规转让股权 , 且构成了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形 。

经查 , 冯青青作为梦舟股份的时任实际控制人 , 于2018年9月28日通过其所控制的霍尔果斯红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梦舟股份控股股东(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船山文化”)股权 , 违背了其于2017年3月取得梦舟股份实际控制权时 , 作出的“在船山文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后的60个月内 , 不减持其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 同时 , 冯青青未向梦舟股份提出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豁免履行承诺义务 ,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构成了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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