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三月六条”严打违规,汾酒为何明确不能超限发展?( 二 )

本文原始标题为:推“三月六条”严打违规 , 汾酒为何明确不能超限发展?---来源是:

本文原始标题为:推“三月六条”严打违规 , 汾酒为何明确不能超限发展?---来源是:

在白酒行业 , 市场调控多在中秋或者年度任务几近完成之际进行 , 汾酒销售公司选择在3月即整顿市场 , 有何考量?

“三月六条” , 汾酒销售公司“严厉”规范市场

“个别区域、个别经销商违反公司规定 , 低价倾销、跨区窜货 , 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 造成一定的危害” , 汾酒销售公司在通知中明确晒出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 提出要“维护公司整体改革成果 , 保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 保障全体汾酒竹叶青经销商的利益” 。

对此 , 汾酒提出了6条针对性举措 , 其中“三严禁”包括:严禁低于红线价格的低价倾销行为、严禁跨区域销售的窜货违规行为(含未经备案的跨区域团购)、严禁未经授权私自向电商平台供货 。

作为配套处罚措施 , 通知指出 , “对存在低价倾销、窜货、套取费用等违规行为的区域或经销商 , 全额或部分取消控价基金的返还” 。 除此之外 , 通知要求 , 自3月8日起暂停接收非自办承兑汇票 。

汾酒还将规范市场违规行为的责任落实到了省区 , 要求其认真开展自查和治理工作 , 公司将进行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大检查 , “省区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 一经发现低价倾销、跨区域窜货、套取费用等违规行为 , 公司将严肃处理 , 绝不姑息” 。

实际上 , 在此次“三月六条”出台之前 , 汾酒集团董事长助理 , 汾酒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 汾酒销售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李俊已曾“吹风”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