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19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七 )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 ,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 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进行专业面试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 , 一并参加) , 并在其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工作 , 应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的标准、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 , 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 , 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 , 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 , 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 , 应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 , 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 , 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 ,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实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

(三)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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