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须尽职 谨防买卖双方有纠纷( 四 )

一审法院认为中介公司为高某出售房屋提供了媒介服务 , 促成高某与买方成功交易 。 高某应当向中介公司支付相应的对价 , 应当按照《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确认书》约定支付中介公司2.5万元 。 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 二审法院认为 , 高某将《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确认书》中“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的条款修改为“总房款预售价格及实际售价差额” , 中介公司是予以接受的 。 但中介公司故意压低卖方报价 , 隐瞒买家真实出价 , 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 故撤销了一审法院判项 , 改为驳回中介公司诉讼请求 。

协会提示:注意与中介机构在合同或协议上约定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 根据中介机构公示的服务内容进行咨询和确认 。 同时 , 建议消费者可选择分段支付中介服务费的方式 , 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一半 , 交易过户结束后支付另一半 。 如遇到不确定的情况 , 不要急于签订合同 , 可向专业人士、律师等咨询 , 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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