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税政策( 八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 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1.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情形 。

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无住所居民个人 , 符合实施条例第四条优惠条件的 , 其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 , 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外 , 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三):

2.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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