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税政策(11)

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年度稿酬收入额+年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 , 2022年1月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 , 已经按规定减除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的 , 不能同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

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分别按年度内每月工资薪金以及每次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合计数额计算 。

(二)关于非居民个人税款计算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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