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税政策(13)

当月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合计额÷6)×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已纳税额

4.非居民个人取得来源于境内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以税法规定的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

四、关于无住所个人适用税收协定

按照我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以下称税收协定)居民条款规定为缔约对方税收居民的个人(以下称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可以按照税收协定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 也可以选择不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计算纳税 。 除税收协定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 , 无住所个人适用税收协定的 , 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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