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微信小程序案件引争议 “通知—删除”不应一刀切( 六 )

第三,微信小程序平台无法对指令信息进行筛选及对某一信息进行单独删除 。 在小程序平台上传输的信息,信息的接收者分别是用户与小程序开发者,小程序则是“管道”服务的角色,只能对管道两端进行事先控制,比如对开发者采取认证的方式,要求用户不得发布侵权内容 。 在不特定用户与小程序开发者之间传输的信息,始终处于特殊加密状态 。 因此,腾讯公司无法对其进行筛选,更难以对其中某一信息予以单独删除 。

义务设定遵循期待可能性原则

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设定,应遵循期待可能性原则 。 在微信小程序案中,腾讯公司在技术上无法,也无权直接进入开发者所架设、部署的服务器中 。 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基于上述技术特征,微信小程序对侵权内容的识别控制能力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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