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不等于1点,小余额不知咋花…电影卡这些“坑”要小心了( 八 )

高槐认为 , 博影卡充值的界面上明确地提示了“付款后充值金额无法退回”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 不得强制交易” , 无法退回的约定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 , 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严丹 摄影报道

编辑 刘宇鹏

新闻链接//用充值卡看电影 被悄悄多收费

电影充值卡内的费用会被多 , 而且对于多收的费用 , 商家也没有任何明细记录和收取凭证 。 据《扬子晚报》2018年底报道 , 南京市民易先生反映 , “卖座”电影卡不告知就多收费 。

易先生利用自己关注的该卡公众号 , 查询了消费记录 。 每次在兑换电影票的时候 , 所扣取的钱都大于电影票的实际价格 。 “我计算了一下 , 每次每张票至少多收取了10元” , 易先生告诉采访人员 , 有一笔记录的电影消费是84元 。 而实际上当日他的电影票价是每张32元 , 当时他买了两张票 , 总价应该是64元 , 多收了他20元 。 而另一次扣费记录是96元 , 实际上当日的电影票价是每张38元 , 按照两张票总价76元计算 , 这次也多收了20元 。

南京市玄武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孙育浩对此表示 , 商家没有做到明码标价的充分告知 , 涉嫌欺诈 。 并提醒 , 在消费的时候 , 发现费用不对就及时向商家询问 , 如果得不到解决 , 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曹义怀则指出 , “卖座”卡商家和消费者产生了合同关系 , 电影院是与“卖座”卡商家存在合作关系 。 消费者在使用“卖座”卡的时候 , 作为电影院而言是无权多收取卡使用者费用的 。 如果要多收取也应该提前予以告知 , 否则涉嫌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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