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共享单车押金应当日退还(17)

(三)用户根据与运营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申请退还预付资金余额时 , 存管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 , 应当于当日(至迟次日)基于原路退还原则向用户退还款项 。 用户原账户发生变化的 , 运营企业需提供用户身份信息、预付资金支付信息和退款账户信息 , 存管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核对认定后再行退还 。

(四)用户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 除退还用户情形外 , 用户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仅可向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所述运营企业指定的唯一自有银行结算账户或与其主营业务相关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办理资金转出 。

第十八条 运营企业应当将用户资金管理协议和支付服务协议 , 以及实现信息对接情况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其注册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发展改革部门、银保监会地方派出机构报备 。 存管银行、合作银行应当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向其业务管辖的银保监会地方派出机构报备用户资金管理协议以及实现信息对接情况;其他支付服务机构应当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向其业务管辖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支付服务协议以及实现信息对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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