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下班做兼职是否违纪?纪委官方这样答复!( 七 )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公务员不能违规兼职、不能违规领取兼职报酬 , 第五十九条规定 , 公务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 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

此处有两点需要注意 , 一是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与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相比 , 增加了限制性用语“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 与党纪处分条例中关于党员干部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规定相一致 , 可有效避免实践中人为加码和扩大化现象 , 需认真领会 。 二是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 ,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 , 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 。 据此 ,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政策兼职、创业 , 不应被视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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