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5份调查问卷勾画“杀熟”样本( 十 )

  调查还发现 , 不少商家确实存在根据用户特徵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 但点击进入下级页面或二级页面 , 一般都能找到不针对其个人特徵的其他选项 。 很难界定是否属於《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不向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徵的其他选项” 。

  焦点

  大数据“杀熟”举证难

  市消协提示 , 大数据“杀熟”具有隐蔽性 , 维权往往难以举证 。 调查发现 , 由於经营者通常以商品型号或配置不同以及享受套餐优惠不同、时间点不同等理由进行自辩 , 同时又不对外公布具体演算法、规则和数据 , 所以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後 , 维权举证往往非常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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