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5份调查问卷勾画“杀熟”样本(11)

  体验调查发现 , 虽然不少新老用户同时消费的价格不同 , 但价格不同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新用户拥有优惠券、老用户自动开启了会员资格或推送的商品配置与服务内容存在差异;部分商家确实存在特定推送行为 , 但很难界定其是否属於《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不合理行为 。

  应对

  明确大数据“杀熟”的判断标准

  市消协结合本次调查结果提出建议:尽快完善现有法律法规 , 明确对大数据“杀熟”的判断标准 , 对大数据的法律属性和使用范围予以规定 , 在出台《个人资讯保护法》之前 , 将数字资讯网路中不断涌现的个人资讯种类纳入到保护范围内 , 如网路用户注册资讯、搜索记录、定位资讯、消费偏好等 。 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相关实施配套条例 , 将大数据“杀熟”行为列入法律治理范围之内 。 同时完善《价格法》有关规定 , 探讨是否将大数据“杀熟”列入“价格歧视”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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