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成三无产品温床?( 九 )

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商是微信广告平台 , 3月22日 , 采访人员就朱女士投诉虚假广告和商家出售劣质产品问题联系到微信广告平台相关负责人魏女士 。

魏女士很快通过技术人员查询到 , 朱女士投诉的那款“德国拖把”的商家是安徽合肥木禾良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这家公司是广告的投放主体;广告代理商是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 。

“微信广告非常重视对广告投放的监管和审核 。 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规范 , 微信广告制定并执行了一套严格的广告投放前、投放中、投放后全链条监管审核制度 , 全面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 ”据魏女士介绍 , 微信广告具体监管表现在:在广告投放前 , 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主开户资质、广告主公众账号功能介绍、广告投放素材(含文案/图片/视频)进行全面审核 , 以最大程度排查广告风险 , 全力保障消费者权益;在广告投放中 , 执行严格的抽检及巡检机制 , 如广告主存在违反《微信公众平台广告投放服务协议》《微信广告制作规范》等广告投放服务相关的协议、规定、规范性文件内容 , 视情节恶劣程度 , 根据《广告主违规处罚规则》对广告主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 , 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造成消费者损害的 , 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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