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大、纠纷多,停车位权属亟待立法明确(12)
1997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9年8月修订的人民防空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 , 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 , 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 不过 , 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对商品房小区配套的地下人防工程的权属只字未提 。
陈幽泓认为 , 当务之急是由国家对地下人防停车位的权属作出明确规定 , 可以在修改相关法律时进行明确 , 也可以在对相关法律进行司法解释时予以明确 。 同时 , 对于实践中出现的各类停车位争议,在物权法已有规定的基础上 , 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明确界定停车位的权利归属 , 真正实现车位产权明晰、权责明确 。
缓解停车压力 , 政府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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