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收购缙嘉现四大违规 董事长吴桂谦等吃警示函(18)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等规定 , 我局派出检查组对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芳家化)及其并购标的上海缙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缙嘉)进行了现场检查 , 并对你们执业的上海缙嘉、拉芳家化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延伸检查 。 经查 , 我局发现你们在审计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上海缙嘉审计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对上海缙嘉交易完备性实施充分审计程序 。 你所未充分关注到上海缙嘉缺乏审计轨迹、交易完备性欠缺等情况 , 也未充分关注、评价电子商务交易数据传递至会计系统不畅所带来的影响 , 未针对上述情况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 , 在部分销售业务控制测试中未对业务信息系统与财务系统进行统一测试 , 导致控制测试不完整 。 上述情形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 ——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等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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