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收购缙嘉现四大违规 董事长吴桂谦等吃警示函(20)

(四)函证程序存在瑕疵 。 一是对上海缙嘉部分应收账款的小额差异 , 未检查差异原因并予以记录;二是对部分未予回函的应付账款 , 工作底稿未见实施替代审计程序的记录 。 上述情形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等规定 。

拉芳家化审计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实际监盘部分原材料 。 你所监盘拉芳家化原材料LSA烷基硫酸铵-LFS158数量为438548公斤 , 盘点计数方式按每桶200公斤统计 , 桶数为2192桶 , 但拉芳家化确认该原材料实存数为2740桶 , 计数方式为每桶160公斤 , 你所监盘的数量与公司实存数量不一致 , 并未实际监盘部分原材料 。 上述情形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第四条等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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