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哭诉维权”换来的道歉( 七 )

张师傅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 有运损的车会进行拍卖 , 销售时有折扣并会明确告知消费者 。 但有的4S店会把运损报给厂家后 , 自行将车修好 , 再欺瞒消费者 , 把有运损的车以原价卖出 , “这样就可以多赚20万的差价 。 ”

律师:若该车主所言属实,可要求退款或换新车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认为 , 若女车主所言属实 , 在提车时就发现了发动机漏油的问题 , 那么依据《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 女车主是可以主张全额退款或更换同款新车的 , 当然女车主也可以选择进行修理 , 但无论如何选择权都在女车主手上 , 作为销售方的4S店是没有选择权的 , 只能消极承受女车主做出的决定 。

针对能否适用三包规定的问题 , 张新年律师认为 , 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汽车三包规定) , 三包的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 也就是说本案中女车主主张权利时已在三包期限内 , 应当按照三包规定解决 。 但若要按照《汽车三包规定》解决 , 则本案情况并不符合规定中要求的退款、换新车情况 , 则只能选择修理或更换发动机 。 这种情况致使《汽车三包规定》与作为上位法的《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买卖合同解释》相冲突 , 因此 ,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上位法进行解决 , 即女车主是具有主张全额退款的权利的 。

若销售方在销售车辆时就已经知晓发动机问题仍进行销售 , 则涉嫌欺诈 , 女车主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主张三倍赔偿 。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邓学平称 , 女车主走红背后 , 其实也反映出消费者维权难的现状 , “像视频中那样 , 4S店是强势的一方 , 欠款已经拿到手了 , 车也给对方了 , 消费者就很无奈 , 真正走诉讼途径的话 , 维权成本高 , 时间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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