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四宗违规 董事长李久旭等6人遭责令参加培训( 四 )

李久旭、徐朋业、李俊山、刘诚、赵诚、李艳萍:

经查 , 我局发现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是公司在业务方面未按规定与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保持独立 , 主要表现为:公用集团以下发会议纪要的形式指定公司煤炭采购供应商名录 , 干扰公司的独立运营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号)第二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

二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不到位 , 在转让原下属全资子公司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过程中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 而该事项属于可能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幕信息 。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六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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