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 八 )

王莉莉:对于企业而言 , 女职工的孕产确实会给企业增加不少的成本和压力 。 目前 , 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是由社保的生育津贴来支付的 , 这给企业减轻了几个月的工资压力 , 但哺乳假、保胎假等其他特殊假期的成本还是由单位自行承担 。

王艳辉:企业用工成本是现实问题 , 女员工在怀孕、生育、哺乳期间 , 工资奖金都要按照法律规定发放 , 工作却没人做或者还要再请人做 , 还不能辞退女职工 , 很多刚刚起步的小微企业确实面临非常大的经济压力 。

要解决这个问题 , 不能一味给企业施加压力 , 这样陷入企业不敢聘用未婚未育女性的恶性循环 。 目前 , 应完善我国生育保险制度 , 女员工的生育成本应当由整个社会来分担 。 我国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是用人单位承担缴纳保险的义务 , 但只有存在劳动关系的女性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 这也是很多女职工在怀孕后去找工作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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