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班级管理要兼顾效果与正义( 四 )

第二 , 制定班级管理规则要坚守教育的育人价值 。 作为教育机构 , 幼儿园的环境布置、教师的教育行为、园长与教师的管理行为都具有广泛的教育意义 。 也就是说 , 除了具体的教育活动之外 , 还应该看到幼儿园的管理、不同人员所发挥的角色乃至园所环境布置承载的教育功能 。 园长和幼儿园的每一名教师都应该形成这样一种意识:幼儿园的每一项工作都是具有教育意义的 。

第三 , 制定班级管理规则要“因小见大” , 要服务于教育目的 。 幼儿园教师在制定班级管理规则时 , 一定要从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机构的属性入手 , 充分考虑管理手段是否符合职业伦理规范 , 是否能够充分发挥管理育人的功能等问题 , 保证幼儿园班级管理符合正义的要求 。 班级管理本身要发挥管理育人的功能 , 就要求幼儿园教师在选择和制定班级管理规范时 , 一定要做到“因小见大” , 明确管理是手段 , 不是目的 。 班级管理是通过制定规则来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 , 引导幼儿学会自我管理 , 而非管束幼儿 。 班级管理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幼儿 , 应面向全体幼儿建立能够引导幼儿健康全面发展的规则和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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