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规范人类基因组编辑技术的发展( 十 )

提醒一:恪守科研伦理是科研机构的基本社会责任 。 院属各有关单位是科研伦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 , 应切实提高遵守国家有关科研伦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思想意识 。 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 , 重视和加强科研伦理工作 , 加强对伦理委员会的支持 。

提醒二:从事生物医学研究的院属各单位应设立伦理委员会 , 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伦理委员会独立开展伦理审查工作 。 伦理委员会要切实履行伦理审查职责 , 未经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 , 任何个人均不得代表委员会在各类审查文书上签字 。 伦理委员会应定期向研究所所务会汇报工作 , 针对不同层面的科技工作者开展伦理教育 。

提醒三:应重视伦理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代表性和多样性 。 注意吸纳不同领域专家如:社会学、管理学、哲学、伦理、医务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和外部专家参加伦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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