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干部参与宴请后醉驾死亡,法院判同饮者担两成责任( 四 )

到了烤火房后 , 张某让李科枝的妻子给他打碗干饭、盛碗米汤 , 李科枝和清水乡政府工勤人员刘军给张某找烟 , 张某没有接 , 然后拿着手机就出去了 。

张某出去约十分钟左右 , 李科枝养殖场附近居住的张翠英打电话告诉李科枝有人将车开到堰塘里去了 , 随后大家出去参加救援发现是张某 , 张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

据判决书显示 , 事故发生后 ,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认定:2014年12月2日晚 , 当事人张某醉酒后驾驶川H×××××小型轿车由石井铺乡登科养殖场向石井铺场镇方向行驶 , 19时24分许行至广元市昭化区石井铺乡元柏村三组登科养殖场便道(小地名:小堰塘)处 , 车辆驶出道路左侧外翻于堰塘内 , 造成张某当场死亡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 经广元市公安局物证鉴定 , 送检的张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8.2mg/100ml 。


推荐阅读